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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咨询
关于国人部发〔2004〕63号文件的一些问题的咨询
我在学校工作,事业编制,工人身份,现年49岁。在2005年聘实验员,2007年聘助理实验师,2010年聘实验师。但是我的工资之前一直拿的是工勤人员工资,直到2010年才学校才将我的岗位转为专业技术人员,而我的人事档案记录的专业技术工资则也是从2010年开始拿。现在面临一个问题:工勤人员要受聘满10年才能到55岁退休,但是我走专业技术岗位是从2005年开始的,而且一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。象我这种情况要怎么维权呢?请教各位大佬
地区:江西-赣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9-06-18 10:44:36
提问者:ASK1560825876wxu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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